理論上,似乎大概是像這樣的,孟子曰:「……所以謂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: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,皆有怵惕惻隱之心;非所以內交於孺子之父母也,非所以要譽於鄉黨朋友也,非惡其聲而然也。由是觀之:無惻隱之心,非人也;……。惻隱之心,仁之端也……有是四端而自謂不能者,自賊者也……。」(摘自《孟子.公孫丑上》)基於道德與人性的立場,應該要去救他,否則,孟子說了,無惻隱之心,非人也。
但實務上呢?以我為例,首先,我可能會先考量我自己識不識水性?考量今天的天氣如何?這個水域的狀況如何?甚至,這個溺水的人是誰?他的身材如何?是我救得了的嗎?或者,更殘忍的,這個人是誰?我要救嗎?這些念頭的基本出發點是1.我個人自身是否能在這個救援行動中保護自己安全無虞?2.如果不是很有把握,這個人,值得我冒險嗎?大抵而言,條件1.大概可能存在一些客觀的判準,比方說以我的身材,想救一名180CM、80KG的壯漢,大概難度極高,除非我受過專業的救生訓練,那麼有機會一搏;條件2.則十分微妙,究竟什麼叫「值得」?孟子也說了,惻隱之心這回事,「非所以內交於孺子之父母也,非所以要譽於鄉黨朋友也,非惡其聲而然也。」聖人說的雖未必百分之百正確,但在這個例子而言,我個人覺得還算中肯。基本上,基於不忍人之心而救人,並不太考慮太多這個行為的「外部效益」,單純是「不忍」罷。可是,如果,這個人碰巧是你的仇人呢?是你厭惡至極,一心一意只想除之而後快的人,即使條件1.是OK的,你救或不救?反過來說,如果,這個人是至親的人,即使條件1.不允許,你大概還是會想在暴雨中衝向溪邊,企圖救起自己的孩子,對嗎?
人性是幽微的。即便是看似「有邏輯」的條件1.,其實也受「感情用事」的條件2.影響。而當真正的情境來時,人們真正的決定,也許又可能與自己平時的預想不同。
小時候,我總以為自己應該以書本上的道德楷模或英雄傳說為範,應該急公好義、富有熱情與愛心,先天下人之憂而憂、後天下人之樂而樂等等。但,不知何時,漸漸的,我面對事物的種種考量,出現了類似以上所述的條件1.與條件2.。為什麼呢?我說不上來,只能含糊地說,大概,這就是社會化吧。從「理想人生」到「現實人生」的體悟,就是社會化。
而本篇所有關於溺水什麼的,也只是一個隱喻。終究,我只能繞著圈子說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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