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0月31日 星期六

2015-10-31 有圖兩張,請翻譯。




這是今天在一個成員數龐大,但不算熟悉的群組裡看到的轉傳圖片。這算是2句句子,翻譯這麼長的內容略難,另一張圖比較簡單:


上面這張,從背景隱約看得出是賣菜的,從左到右,依序是:蕃薯、蒜頭跟紅蘿蔔。洪羅伯真的也讓我猜了好久,直到唸出來反覆推敲才頓悟。不過,仔細想想,「蘿蔔」本身也只是個記音的連綿詞,2個字個別拆開的沒什麼意義(「蘿」做為植物名是另一回事了,跟它在「蘿蔔」這個詞裡的意義無關),那麼有人想用「羅伯」來表示這個意思,好像也沒什麼不可以吧?至於「紅」或是「洪」,「紅」在「紅蘿蔔」這個詞當中是有意義的,以「洪」來寫,大概比較能認為是個別字。只是,終究語言文字都是約定成俗的,即便是單字本身沒有絕對意義、可以以多種寫法記音的連綿詞,當有人寫法與眾不同時,必然造成閱讀 者的衝突感,在交流上也不容易被接受。

當然,反過來說,合理推測,書寫者是故意的罷。以乍看之下難以理解的文字表達通俗的意思,自然能吸引人們多一些目光、多幾秒鐘的駐足,那麼攤主得以推銷商品的時間變長,能銷售成功的機會也增加許多。以這樣「簡單」的手法,就達到鮮明而令人印象深刻的廣告效果,不可不謂之高明!

不過,我想,任何意圖吸引人注意的操作手法,其可操作的程度和效果,都有一定的侷限。尤其這樣以「衝突感」達成目的者,就我看來,第一張圖的長句就有些過度了。那2句話的翻譯是:菸頭別亂丟,檳榔汁別亂吐。即使大白話擺在眼前,可能還需對照幾次才能完全意會,這要使一般受眾真正明白,恐怕不容易。

另一個層面而言,這2張圖之所以令人感到困惑、衝突的徵結點,在於漢字並不是直接記音的文字。當然,就六書而言,漢字的造字已包含許多表音的成分,但隨著方言和語音的演化,以及表達方式上書面語和口語分流,漢字的表音功能並不直覺,對某些方言來說,用「別字」來「表音」,遠比用「正字」生動貼切,於是代換之下,就產生了這種令人噴飯叫絕(無寫錯)的寫法。無論如何,這樣的「巧思」,值得一些掌聲。畢竟,從整體文化的脈絡來看,這樣的衝突和笑果,具體而微地讓人見識到了秦始皇統一文字對於統一文化的深切意義,真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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